近年重要妇女工作文件选编
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——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
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,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。完善社会救助、社会福利、慈善事业、优抚安置等制度,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、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。
统筹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、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工作。
中国共产党章程(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,2017年10月24日通过)
党必须加强对工会、共产主义青年团、妇女联合会等群团组织的领导,使它们保持和增强政治性、先进性、群众性,充分发挥作用。
党重视培养、选拔女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(根据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》修正)
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、经济的、文化的、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。
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,实行男女同工同酬,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。
婚姻、家庭、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。
禁止破坏婚姻自由,禁止虐待老人、妇女和儿童。
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(2021年11月1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)
建党之初和大革命时期,党制定民主革命纲领,发动工人运动、青年运动、农民运动、妇女运动,推进并帮助国民党改组和国民革命军建立,领导全国反帝反封建伟大斗争,掀起大革命高潮。
新中国成立后,党领导人民战胜政治、经济、军事等方面一系列严峻挑战,肃清国民党反动派残余武装力量和土匪,和平解放西藏,实现祖国大陆完全统一;稳定物价,统一财经工作,完成土地改革,进行社会各方面民主改革,实行男女权利平等,镇压反革命,开展“三反”、“五反”运动,
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,保障妇女儿童权益。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。